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保險業務員去年跟女友、室友一起喝酒,酒後竟同意室友「交換性伴侶」的提議,讓室友性侵酒醉女友得逞,女友事後痛不欲生,一個月後在摩鐵裡燒炭自殺。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6日依乘機性交羞忿自殺罪,重判保險業務員7年6月、室友重判13年6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8歲的周男跟36歲的邱男同在新北市土城分租套房,而成為朋友。2015年4月13日深夜,周男20多歲的女友到男友租屋處跟邱男一同飲酒聊天,隔天凌晨女友因不勝酒力,直接睡在男友套房內,邱男即提議「交換性伴侶」,並向周男佯稱,會約新竹的女友北上,周男因見邱男以LINE聯繫女友,且不斷遭邱男言語刺激因而應允。
邱男進入周男房間後,上床環抱、親吻並乘機性侵昏睡中周男的女友,該女在被性侵的過程中醒來,察覺不對,拉近一看發現對象是邱男馬上推開,當場情緒激動,周男聞聲旋即趕回房間,見女友情緒激動,不斷哭罵、搥打而不斷道歉、安撫,但女友仍深感羞忿,始終未走出悲痛,1個月後,獨自到三重的摩鐵燒炭自殺死亡。
法院審理時,邱男辯稱在抱著親吻時,死者就醒來而被推開,沒有得逞。調查發現,邱男事後跟周男承認「有插3下」,且死者不斷透過LINE向周男表示「我覺得自己真的很髒」、「你讓別人糟蹋我」、「我每天快瘋了,想著…,我被一個噁心至極的男生強暴…,你可不可以教我該怎麼走下去」、「與其讓我這樣骯髒的活著,我寧願死!」
法院痛斥,2男將被害人當玩物,罕見依乘機性交導致他人羞忿自殺罪判刑,判處周男7年,邱男判刑12年,全案上訴二審,高院認定兩人兩次設局各自女友,惡性重大,加重改判周男7年6月,邱男13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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