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7旬婦人認為兒女只給100元生活費相當不孝,欲向里長申請低收入戶。(圖/民眾提供)
台南市一名7旬曾姓婦人昨(28)日前往里民活動中心找仁德區成功里里長鄭晴而,她表示希望能夠申請低收入戶,理由是3名兒女不孝一天只給100元。鄭晴而詳細詢問曾婦狀況後,委婉向她說明「不符合標準」,後續將請社會局前往關切。
曾姓婦人帶著資料前來想要申請低收入戶,坐下來後就向里長吐苦水,「我一天只有100元生活費」;里長開始詢問曾婦是否符合資格,但她表示,自己平時和3兒女同住,租屋費用和早、晚餐由晚輩準備,100元是午餐費用。
▲仁德區成功里里長鄭晴而表示,許多長輩會「呷好逗相報」,但許多都不符合標準。(圖/民眾提供)
鄭晴而聽完後隨即委婉向曾婦表示,她的狀況並不符合聲請低收入戶資格,100元午餐費用雖然不算高,但是兒女工作及收入來看,已經符合比例原則,且也沒有棄養情形。
鄭晴而表示,許多長輩會「呷好逗相報」就會想要申請低收入戶,但其實未必符合資格,這些救助金應該要留給更真正需要幫助的民眾。過去也曾經發生,有一名男子因為有房產,但為了申請補助,將房子過戶給堂弟,豈料最後堂弟竟然將房子作為抵押向地下錢莊借錢,搞到最後,連房子都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