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恢復。(圖/資料照)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會4月8日正式做成決議,「不予備查」勞動部所提的勞基法施行細則「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勞工團體於今(20)日赴勞動部抗議,要求各公司變更行事曆,並將刪除的1月2日、3月29日補償給勞工。對此,勞動部表示,將恢復勞工19天國定假日。
勞工的七天國定假日確定恢復,被刪除的1月2日、3月29日有沒有辦法補放,對此,勞動部表示,由於已經損失的2天國定假日屬「向後失效」,於21日公告以前,依當時規定是不放假的,因此,下一個勞工朋友可以放的國定假日為9月28日教師節。
恢復的7天國定假日包括1月2日開國紀念日翌日、3月29日革命先烈紀念日、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0月31日先總統蔣公誕辰紀念日、11月12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