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市售的發熱衣,實測後效果比實際上標榜的還低。(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
隨著天氣變冷,許多人會穿發熱衣保暖。不過消保官發現,實際的效果比標榜的還低,其中一款宣稱溫升可達11.75度,但檢測僅5.3度;還有4件的吸濕放熱效果連產業標準也沒達到,以及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等,經濟發展局已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消保官)委託全國公證檢測市售12款發熱衣,雖然都具有發熱性能,但實際溫升落差很大,且各品牌價格也不同,結果顯示有2件與網頁呈現方式不一致、4件實測溫升比標榜溫升為低,以及4件標榜吸濕放熱之發熱衣升溫值未達產業標準,另有11件商品中文標示不符規定,至於游離甲醛檢測則全部合格。
消保官已請發熱檢測不符合之製造廠商先行下架,並由本府經濟發展局或移請業者所在地其他縣市依據商品標示法及相關規定進行查處輔導改正後方能重新上架。
針對發熱衣,中國東華大學紡織材料學科教授、博士生導師王府梅向《澎湃新聞》透露,所謂的科技保暖內衣褲多數都有炒作之嫌,技術多少能起到一些功能性作用,但遠遠沒有商家宣傳的那樣,很多都只是幌子,不過是提高價格和吸引購買力的噱頭。
王府梅指出,目前功能纖維發熱量有限,而且只在特定溫度下短時間發熱,例如從溫暖的環境到冷的環境,即使是發熱纖維的保暖內衣,頂多只能維持10至20分鐘發熱效果,且發熱量有限,「與其相信自發熱保暖內衣,還不如多穿一件保暖性強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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