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卓姓男子藉著玩遊戲輸掉的「懲罰」硬上少女,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示意圖/Pixabay)
台南卓姓男子2023年5月間透過網路認識一名15歲少女,隨後就約出少女及其友人等4人前往某汽車旅館,並開始玩起真心話大冒險,該名少女因遊戲玩輸被卓姓男子拉進廁所硬上,事後遭警方移送法辦,案經台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他涉犯「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處5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當時卓男以及少女一行人入住汽車旅館,由於同行3人皆未成年,因此由他登記入住資料,後來在在審理期間,少女表示她由朋友介紹而認識對方,而對方也知道她幾歲;然而就在2023年5月17當晚,卓男帶著一行人入住汽車旅館後,開始玩起真心話大冒險,2人一組玩遊戲,而卓男跟少女這組遊戲玩輸,經提議到廁所發生性關係,後經相關單位通報而讓這起事件曝光。
法官認為,卓男既然知道對方未成年,思慮上尚欠成熟,也沒有完全性自主的能力,但仍無法克制衝動,為滿足私慾與對方性交,將對少女的身心及人格發展造成不良影響,由於卓男犯案時正值血氣方剛的年紀,一時衝動導致鑄下大錯,並於犯後坦承不諱,因此依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為性交罪嫌判處5個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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