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示意圖。(圖/資料畫面)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因提供不雅影片給「創意私房」論壇被查獲,上訴高院後今年10月底改判16年8月。期間陳男又被查出,2020年間,網約2名14歲與15歲少女拍攝「嫩嫩學生妹約炮實錄」,並將影片轉手賣給色情網站獲利7萬元。新北地院日前依意圖營利拍攝少年為性交行為之性影像罪及販賣性影像罪,判刑5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因提供不雅性愛影片給創意私房論壇,上網供不特定人士付費觀賞遭查獲,上訴高院於今年10月底改判16年8月刑期,因尚未定案執行,陳男於2020年4月及7月間,仍持續以相同手法網約年僅14歲與15歲2名少女,前往新莊區與板橋區的汽車旅館性交易,同時用手機拍攝「嫩嫩學生妹約炮實錄」性愛影片。之後陳男將影片以5萬元及2萬元的價格賣給色情網站,共獲利7萬元。
合議庭認為,陳男與第1位未成年少女性交易時,雖要求對方穿著學生制服,但未成年少女原證稱陳男知道她未成年,後來又稱對方並不知道她未成年,因此認定陳男並無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犯意,未觸犯兒少性剝削;但因第二位少女明確告訴陳男她只有15歲,因此分別以販賣性影像罪處陳男1年徒刑,另以兒少性剝削處4年徒刑。
但因陳男日前才因涉另提供不雅影片給創意私房論壇被查獲,上訴高院定應執行16年8月確定、併科罰金4萬元,合議庭認為陳此次犯行為判決確定前所為,因此應符合數罪併罰條件,暫不定應執行刑,待日後檢察官執行時一併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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