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晏琳/台北報導
▲中華快遞董事長邱鴻恩(左)及中華快遞工會理事長陳宏春(右)簽署第1份團體協約。(圖/中華快遞提供)
中華快遞公司和中華快遞企業工會宣布,已於今(13)日簽訂第1份團體協約,落實各項勞動條件,其中,簽訂的團體協約第18條,企業工會同意於協約簽訂日的翌日起,3年內不得發動罷工。
中華快遞公司表示,公司成立24年來,歷時2年半、與企業工會歷經9次協商,於113年10月8日在勞動部勞動關係司的見證之下,雙方各有退讓,今日完成歷史性的第1份團體協約簽約儀式。
中華快遞公司強調,未來會持續與企業工會維持良好的互動,為創造雙贏的工作環境與和諧的勞資關係共同努力。
中華快遞企業工會自2022年起便陸續因低薪與績效獎金等問題引發罷工爭議,工會為了勞資關係穩定,開啟團體協約協商會議,希望能與中華快遞公司簽訂團體協約,來保障自身現有的勞動條件。終於在2024年底勞資正式簽訂第1份團體協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