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影者Sara Neff, flickr CC License
內政部今(22)日公布生育率相關數據,6都婦女生育第一胎的年齡平均都超過30歲,其中以台北市平均32.44歲最高,生育第3胎比例居冠的是台東縣。
內政部上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由次長花敬群主持。花敬群說,根據內政部統計,全國生3胎以上的媽媽比率由民國64年38.17%,降至去年僅剩10.67%,最低是100年9.76%。
花敬群說,換言之,60年代,3個嬰兒有1個排行老三以上,80年代5個出生嬰兒中還有1個;到了90年代,10個人才1個老三以上,可見隨著社會變遷,新世代媽媽生第3胎的意願大幅下滑。
家中排行老三、育有3名子女的花敬群表示,「男大當婚、女大當嫁」的傳統觀念雖然已經不符合時下年輕人的觀念,但他認為,趨勢會有循環,物極必反,晚婚的現象走到極端一定會擺盪回來。
婦女生育黃金期為25至29歲,內政部表示,生育第1胎的年齡與生育第3胎以上比率具相關性,統計發現104年直轄市、縣(市)婦女生育第1胎年齡平均低於30歲的縣市有宜蘭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台東縣、花蓮縣、澎湖縣及基隆市等11個縣市,其生育第3胎以上的比率亦較高。
內政部說,台北市、高雄市等6都及新竹縣、新竹市、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共11個縣市生育第1胎年齡平均超過30歲,生育第3胎以上的比率亦較低,如台北市生育第1胎年齡平均32.44歲為最高,且生育第3胎以上比率最低。而生育第3胎以上比率居冠的台東縣,生育第1胎年齡平均為28.59歲,尚在生育黃金期內,再生育第2胎、第3胎的機率較高。
內政部說,台灣育齡婦女總生育率快速下降,於93年平均一位婦女的生育人數已降至1.2人以下,成為全世界最低國家之一。因此,內政部鼓勵在適婚年齡結婚及生育,才能增加生育胎數,婦女生育年齡延後很可能錯過生育的最佳黃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