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0:00

營建署2官員收賄7千萬、性招待!監察院批違失重大 全票彈劾通過

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監察院表示,張之明收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飲宴、有女陪侍飲宴及性招待)高達7,567萬235元,又有洩密、婚外情;詹加欣接受廠商飲宴招待36次(不正利益計8萬4,182元),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招待。(圖/資料照)

▲監察院表示,張之明收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飲宴、有女陪侍飲宴及性招待)高達7,567萬235元,又有洩密、婚外情;詹加欣接受廠商飲宴招待36次(不正利益計8萬4,182元),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招待。(圖/資料照)

監察院今(17)日表示,原營建署組長張之明涉嫌收受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高達7,567萬235元;課長詹加欣接受廠商女陪侍飲宴及性招待,雙雙遭檢方起訴,2人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全票通過監委蔡崇義、王美玉、賴鼎銘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處理。

監察院指出,張之明為原營建署簡任第11職等組長,為高階文官,竟不思廉潔自持,見為各地方政府撰寫補助申請計畫之廠商利益龐大,認為有利可圖,利用職務上獲悉之計畫評選、審核重點及最新趨勢等重要資訊優勢及權限,收受陳○來、江○昇、莊○傑等廠商賄賂及不正利益(接受飲宴、有女陪侍飲宴及性招待),總計高達7,567萬235元,又有洩密、婚外情等,貪聲逐色,嚴重損害政府補助及採購公平性,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經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第1項、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

監察院續指,詹加欣身為原營建署道路工程組課長,熟稔工程預算及補助流程,竟接受與其職務有關係之廠商江○昇飲宴招待36次(換算不正利益計8萬4,182元),部分飲宴有女陪侍及性招待,又接受廠商莊○傑之飲宴、有女陪侍之飲宴及性招待,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經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核其所為除涉犯刑罰法律外,亦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第7條、第22條第1款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3點、第7點規定。

監察院表示,前瞻計畫為國家重大政策,攸關民生基礎建設,本立意良善,兩人身居要職,均涉及前瞻計畫相關案件,即應與廠商往來更加謹慎,卻對特定廠商為個別指導,飲宴期間討論公務,獲取賄賂或不正利益,前瞻計畫為其等濫用資源,未思人民福祉,違失行為非偶一為之、已長達多年,犯行明確,情節重大,有懲戒之必要,爰提案彈劾,並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台北地檢署

CH54三立新聞台直播
大數據推薦
【#直播中LIVE】要拍電影了!台灣隊12強完封日本奪冠《冠軍之路》開拍選手現身
頻道推薦
三立新聞網三立新聞網為了提供更好的閱讀內容,我們使用相關網站技術來改善使用者體驗,也尊重用戶的隱私權,特別提出聲明。
了解最新隱私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