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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補充事證,說服合議庭法官有羈押必要,其中還包括柯文哲傳訊給沈慶京「先把簡訊刪光」等語。(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處席沈慶京、台北市市議員應曉薇、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4人,被控涉京華城弊案起訴;移審裁定交保,北檢抗告成功,高院發回更裁;昨晚(2日)北院3度開羈押庭,改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月,除有高度逃亡可能,其中一項羈押理由,提及柯在內4人與其他被告、證人有相互勾串高度可能性,認勾串空間仍屬存在。讓法官押人的最重大關鍵是,檢方補充事證,說服合議庭法官有羈押必要,其中還包括柯文哲傳訊給沈慶京「先把簡訊刪光」等語。
合議庭指出,柯文哲4人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間,具有長官部屬、黨務幕僚、業務監督或親友等關係,本有相當理由足認有相互勾串的高度可能性。檢察官也補充通訊監察譯文顯示,應曉薇去年6月23日打電話給沈慶京,提到「你打另一支電話給我好不好?我打『微信』給你好嗎?」等語,顯見沈慶京、應曉薇相互知悉對方另1支隱蔽性更高的私人電話。
檢察官又出示柯文哲與證人即威京集團子公司中華工程獨立董事葛樹人對話紀錄,葛樹人去年5月1日傳訊息給柯表示:「主席(指沈慶京)要把過去的一些莫名其妙的簡訊給刪除。」柯在同月8日回覆「先把簡訊刪光」等語。
合議庭認為綜上以上事證,足以認定柯文哲4人均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以及逃亡之虞,有法定羈押理由。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