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弘逸報導
▲歌手邱軍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死1傷,涉嫌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昨天(7日)遭羈押禁見。(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歌手邱軍去年12月27日清晨,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人事後一度神隱,事隔2天後才到案,今年初,其中1名遭撞司機身亡,邱軍涉肇逃、過失致死罪,昨晚(7日)羈押禁見2個月;邱軍曾聲稱「不知情,否認酒駕,以為撞到石頭」,但檢方懷疑有酒駕情形,將調查案發當天,他用餐狀況,並傳喚相關證人釐清。
這起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27日清晨,邱軍開車撞倒李姓、陳姓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涉嫌肇事逃逸,人在12月29日才到案作筆錄,甚至聲稱「不知情,否認酒駕,以為撞到石頭」;至於遭撞的李姓司機,命危住院,期間邱軍還連唱三場跨年活動;直到今年1月3日凌晨,遭撞的李男傷重不治,此案,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
▲歌手邱軍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死1傷,涉嫌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昨天(7日)遭羈押禁見。(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法官認為,邱軍涉犯刑法第185條之4第1項後段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而逃逸罪、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裁定邱軍羈押禁見2個月,將在看守所過年,除夕無法返家與家人圍爐。
▲歌手邱軍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死1傷,涉嫌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昨天(7日)遭羈押禁見。(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由於對整起車禍案情有諸多疑點待釐清,死者家屬質疑,邱軍酒後肇事,還控訴,以常理判斷若非酒駕不用跑,即便事發當時因過於緊張而離開現場,但事發後總該勇於面對。
對此,檢方在羈押聲請書提及,認有酒駕情形,尚待調查當天用餐狀況,有必要傳喚相關證人釐清。
▲歌手邱軍開車撞到2名排班計程車司機,造成1死1傷,涉嫌肇事逃逸、過失致死罪,昨天(7日)遭羈押禁見。(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此外,邱軍手機尚未經數位還原,仍有遭遠端操控刪除內容的可能;就此部分,法官考量,他有與證人勾串、滅證之虞,為有理由,此部分無從以具保防阻發生,認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授受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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