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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雖然與汪小菲離婚,但汪小菲會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圖/翻攝自大S IG)
大S徐熙媛驟逝後,雖然很不願意面對,但龐大遺產的繼承,以及2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也成了外界關注的焦點,對此,兩岸律師鄭瑞崙解答,「根據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徐熙媛的遺產分配須以台灣法律來判斷繼承人的資格和繼承順位」。
大S現任丈夫具俊曄是韓國人,前夫、2名孩子的爸汪小菲則是中國人,在繼承上引發外界好奇,律師鄭瑞崙表示,依據台灣《民法》規定,汪小菲依法會直接成為二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人,小孩將由汪小菲扶養,就算大S生前有寫遺囑也沒有用。
▲具俊曄最少也可繼承大S的特留分。(圖/資料照)
至於財產繼承的部分,外傳大S的遺囑是要留給媽媽跟孩子,各得三分之一,但具俊曄還是可以拿到,根據台灣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所屬國籍」的法律為準,因此如果大S真有遺囑且財產沒有分給具俊曄,仍有所謂的「特留分」,保障身為當然繼承人的具俊曄有最低的繼承權,也就是三分之一再除二等於六分之一。
關於汪小菲曾說大S住在自己買的豪宅,會登記大S名下,是因為自己在台灣沒有帳戶,鄭瑞崙也說,如果汪小菲能夠舉證房子是自己出錢買的,並且有讓大S借名登記的約定情況,就可以將大S的全部繼承人為被告,訴諸官司要回房子。
▲汪小菲如果想討回房子,可以打官司將大S的全部繼承人為被告。( 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