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光客運因未能於農曆年前申請相關補貼款,無法如期發放員工1月份薪資,雖然今(6)日已完成核發補貼,但勞動部說,未如期發放薪資將請當地主管機關了解,最高可開罰100萬元。
![國光客運未能於農曆年前申請相關補貼款,昨日無法如期發放員工1月份薪資。(圖/國光客運提供)](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2/07/31/3758435-PH.jpg)
▲國光客運未能於農曆年前申請相關補貼款,昨日無法如期發放員工1月份薪資。(圖/國光客運提供)
國光客運因未能於農曆年前申請相關補貼款,昨日無法如期發放員工1月份薪資。國光客運今日表示,交通部公路局台北區監理所今日已完成核發補貼,公司將發放員工薪資。
不過,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告訴中央社記者,依勞基法規定,雇主發放勞工工資應在約定日期全額給付勞工,不可以拖欠也不得少錢。
黃維琛也說,補助款是一回事,可以理解公路客運業營運困難,但勞工的薪資部分仍必須依約定日期發放。
黃維琛表示,雖然國光客運今日表示已完成核發補貼,公司將發放員工薪資,但仍會請當地主管機關去了解到底狀況如何,若真違法可依勞基法開罰新台幣2萬到100萬元,若過去曾有相同違規事實,更可加重罰鍰至1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