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高雄籍翔利昇漁船1死3傷案,當天網民立即瘋傳軍港打雄三相關訊息,疑涉洩密;高雄地檢署今(4)日分「他」案調查,並與海軍專人聯繫後續偵辦事宜。
金江艦1日上午在海軍左營軍港誤射雄三飛彈,誤擊在澎湖海域作業的高雄籍漁船翔利昇號,造成船長黃文忠枉死,其他3名船員受傷。
▲漁船遭雄三飛彈擊中(圖/海巡署提供)
高雄地檢署表示,有關網路上流傳「610港內打雄三」消息(610為金江艦舷號),檢方今天收到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認為相關人員恐有涉嫌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軍事機密罪嫌,函請檢方依法偵辦公函的傳真。
高雄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隨即指示分「他」案調查,交由檢察官謝長夏與海軍司令部指派的專人聯繫後續偵辦事宜。
為釐清相關海軍艦艇甲類操演的標準測考作業程序,高雄地檢署偵辦雄三飛彈專案小組主任檢察官陳永章和檢察官李奇哲、劉俊良等,今天以證人身分傳訊多名海軍教準部測考中心測驗官,逐一問明海軍艦艇甲類操演測考的程序與驗收範圍,以供作比對相關人員供述的基礎。
陸海空軍刑法第20條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軍事上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電磁紀錄或物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第一項前段之罪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