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乃瑜、田仁翔/台北報導
宿舍不是給現職員工住,竟然有八成住的都是退休人員或遺孀!當年黨國不分,國有財產署撥了幾塊台北市精華地段給中央社當宿舍,但根據中央社內規,現職人員不能住超過四年,民國80年以前借住的退休員工或遺孀卻可以一直住?立委表示,明顯違返使用規則,要求全面檢討。
▲台北市吉慶里長黃勝宗。
台北市吉慶里長黃勝宗:「現在進來這個地方就是中央通訊社,老舊的宿舍現在都已經荒廢在這邊,已經妨礙到社區的整潔跟市容,還有安全的問題。」
▲依中央社內規,宿舍現職只能住四年。
好幾戶窗戶都破了,雜草叢生、環境髒亂成了治安死角,這裡是中央社宿舍,二樓這一戶還有人住,窗戶看進去還在收衣服,鐵門也是新的。怎麼敲門就是沒人應,還住在這裡的根本不是現職的中央社員工。
▲台北市立賢里長邱福銀。
台北市立賢里長邱福銀:「都是屬於自己親戚或眷屬來住,住很久都沒有也沒有仔細去清查。」
▲中央社宿舍地區很好。
依照中央社內規,現職員工最長不能借住宿舍超過四年,但是民國80年以前借住的退休員工就可以一直住、一直住,甚至住到過世之後,只要遺孀沒有改嫁,還是可以繼續住,但其實這些宿舍通通都是國有財產屬的土地,分布在台北市精華地段,尤其集中在大安區龍泉街、師大路、泰順街;目前57戶宿舍有44戶是讓退休人員和遺孀住,超過八成比例。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
▲中央社宿舍目前有八成都是退休員工在住。
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現在社會來講我們追求公義,這確實有好好可以檢討的部分,最重要的是這些空間、這些產權是屬於國家的,就應該還財於民、還財於國家。」當年黨國不分,國家財產就這樣讓特定人士免費住到飽,立委要求全面清查,將宿舍歸還國產署,但中央社表示,退休人員和遺孀住的宿舍合乎內規,也必須考量當年時空背景。
本件新聞報導於製播後,中央通訊社函達表明,於民國93年與民國99年訂定宿舍相關之管理辦法與作業規範,採取嚴格管理。至民國105年7月12日止,業已催討53戶,並歸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