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冠妃/台北報導
台北市政府去年5月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為求復工,在台北市長柯文哲發函下「最後通牒」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訴訟裁定出爐,「為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之措施或設施範圍內,裁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北市府回應,對高等行政法院「駁回遠雄全面復工聲請」判決持肯定態度。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對遠雄聲請停止停工判決出爐,北市府在下午五點召開記者會回應。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市府看到今日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持肯定態度」,原因在於新聞稿中,高等行政法院的裁定駁回了遠雄「全面復工聲請」要求,並列出三點。
市府認為,高等行整法院明確駁回遠雄「全面」復工聲請而是基於維護安全、防範危險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這與北市府依建築法63條,在停工後仍讓遠雄進行工地維護做法一致;市府表示高等行政法院的新聞稿也替都發局證明,這段時間以來針對公安問題和遠雄密集開會,進行督導之責,並非「一年多來市府無做為」,另外在新聞稿中第四點「否准停止執行部分」中,提到遠雄即使79處未按圖施工、以及停工至今300多億廠商損失要聲請停止停工執行,都因為沒有急迫性遭駁回,兩大項論述對於大巨蛋「很多誇大或不時討論,做了一定程度的澄清」。
記者會上市府多次重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裁決「為維護安全可以部分復工,但駁回遠雄全面復工聲請」和市府想法一致,林鶴明要遠雄「不要用訴訟手段綁架台北市民安全」,與會的都發局長林洲民也表示「本案沒有復工議題,因為高等行政法院新聞稿沒有復工兩個字,只有全面復工駁回」。
遠雄則透過發言人楊舜欽回應,「感謝法官相信遠雄對於公共安全的顧慮,也肯定遠雄負責任的態度,願意就相關工項給予停止執行,保障安全」。目前尚未收到裁定書,對於細節尚需了解,等收到後,遠雄巨蛋團隊將會就復工的工項及範圍進行了解,對於後續是否有其他後續作為,也會與法務及營造團隊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