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陸客團火燒車釀26死悲劇,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今(24)日上午再度前往殯儀館相驗蘇姓司機與鄭姓導遊遺體,採集相關檢體、證物進行送驗,部分檢體結果出爐,發現駕駛艙、前側門、下層行李箱有塑膠容器,並有燃燒的殘餘物,認定大火迅速燃燒與汽油助燃有關,至於如何引發,尚待鑑定。
▲檢方調查認定車內汽油易燃物導致火勢迅速燃燒。(圖/資料照)
本月19日一輛載有24名陸客的遊覽車在行經國道2號西向2.9K處發生火燒車意外,造成車上26人全數罹難,整輛車不僅在短時間內陷入火海,車內乘客更無任何一人成功逃生,除了遊覽車的逃生問題引起外界關注,火勢為何迅速燃燒更令外界不解。為釐清案情,桃園地檢署昨日徹夜約談「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總經理林靖樺、技工綽號矮仔陳的陳姓男子、疑點錄音中的班長謝姓司機和周姓司機等4人,針對謝姓、周姓司機直指是因為找無照技師改裝車子才會釀禍,林靖樺表示所有車子都經過檢察官查證,並沒有加裝暗鎖,最後4人被無保請回。
至於為何在短時間內火勢會迅速燃燒?桃園地檢署下午再次對遊覽車的相關證物進行採集勘驗,發現除了駕駛座有破損塑膠容器外,駕駛艙燃燒殘留物、前側門地毯燃燒殘留物及下層行李箱的3個塑膠容器,均有汽油類成分反應,因此幾乎可確認大火迅速燃燒與汽油助燃有關,而起火點、起火原因以及導致火勢一發不可收拾的真正原因為何,都需待鑑定報告出爐才能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