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本名莊政博的本土劇演員秦楊今年4月初涉嫌酒駕,在新店撞倒路旁機車停車格內一排機車。台北地院審酌秦楊坦承犯行,願賠償被害車主,且無前科,今(25)日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秦楊4月8日凌晨2時許,疑酒後駕車,在新店碧潭路撞倒路旁機車停車格內7部機車。警方獲報到達後,發現秦楊酒測值達1.29毫克,訊後將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訊後被檢方諭令以4萬元交保。秦揚面對媒體時自已掌嘴說:「真的很不應該」,強調他做了一個全世界的人不能犯的錯。
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缺乏尊重其他用路人生命財產安全的觀念,但犯後坦承全部犯行、已表悔意、態度尚佳,因此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秦楊酒駕遭判4月。(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