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苗栗縣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子,前年借住短暫交往約一週的前男友邱姓男子家中,竟遭邱男夥同新女友、友人以及妹妹等人霸凌,逼迫她吞BB彈、當眾表演自慰,甚至以曬衣用的鋼管捅插其下體致傷。最高法院今(30)日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邱男有期徒刑8年2月確定。
判決書指出,2014年3月30日下午,邱男趁妹妹和女友出門喝喜酒,夥同友人陳男藉口被害人愛講閒話,關起房門用曬衣架的鋼管亂打被害人,陳男並「指地為牢」,喝令被害人站在一塊地磚範圍內,揚言跨出地磚就海扁,接著逼迫被害人在「吃BB彈、繼續被打、裸奔」三選一,被害人不得不選擇吃下2顆BB彈,不料,邱男2人仍不放過,脅迫被害人脫衣自慰,邱男甚至套上塑膠袋,以手指性侵,陳男更拿長度為30.5公分的鋼管戳入被害人下體成傷。
法院審理期間,被害人嫁人,由丈夫作主接受邱、陳2人各6萬6千元的賠償和解,但二審仍認為,邱、陳2人始終否認性侵,惡性重大,仍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邱男8年2月、陳男8年6月,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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