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9月中基隆一名50歲的曾姓房東和友人到出租房屋處,和女房客及其男友討論退租問題。其間曾男竟借酒壯膽強吻女房客,又襲胸等性騷擾舉動。基隆地院判處曾男1年有期徒刑。
案發當天,女房客和男友要和身為房東的曾男討論退租問題,邀請曾男到租屋處,並邊討論邊喝酒。事後曾男友人事先離開,女房客男友外出買酒。酒過三巡後的曾男慾火焚身,借著酒精壯膽就強吻女房客。直到女房客男友回來才放棄。
但已點燃的慾火,不是那麼輕易能夠澆熄的。女房客男友不知原因,和女房客發生口角,男友甩門而去。曾男發現天賜良機,就將女房客拉進房內,扒去上衣襲胸並強吻。直到女房客聯絡男友回來才作罷。
曾男否認所有指控,對警方表示親吻女房客是對方主動,也不知道為什麼會提告。但警方訊問後,依強制猥褻罪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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