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電線桿」的緣故,台電以保護電力設施理由擅撿民眾栽種的花牆,而且還不只一次,讓民眾氣到控訴台電佔私地,現在士林地院判台電必須遷移電線桿並賠償7580元。
▲九重葛花盛開十分漂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北市一名殷姓男子在15年前買下一棟位在北投的透天別墅,並在庭院栽種九重葛,由於庭院內側邊緣立有電線桿,台電擔心九重葛藤蔓會伸入變電箱導致火警,按門鈴通知未果,兩度擅自修剪殷姓男子家的九重葛,原本漂亮的花牆被剪到像是被狗啃,讓民眾氣壞了,要控訴台電佔私地並要求賠償。
殷性男子提告,要求台電將電線桿拆掉,並賠償15年無權佔用土地,以及九重葛長年照護費用等共74萬元。台電表示,當年建商申請用電時,就提供該處設置電線桿,產權實屬社區6戶共有,如果拆掉可能影響用電權益。士林地院法官則認為台電拿不出當年和建商的協商文件,是屬違法佔地必須將電線桿拆移,另外依公告地價,賠5年不當得利共7580元,而九重葛的費用部分則是判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