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今年4月,南投有一名罹患精神疾病的林姓男子,跑到自家隔壁樓頂跳樓輕生,還壓死樓下的無辜老婦,老婦家屬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如今判決出爐,南投地院判林男妻兒,需賠償老婦人的先生120萬元及五名兒子各80萬元,總計520萬。
▲男子跳樓輕生,結果壓死樓下無辜的賣菜老婦人。(圖/資料照)
66歲的林姓男子患有重度憂鬱症,今年4月26日時他翻越女兒牆跑到隔壁樓頂跳樓自殺,結果壓死在路邊擺攤的73歲老婦人。
▲死者家屬要求對方賠償650萬元。(圖/資料照)
據《自由時報》報導,老婦的家屬到南投地院請求索害賠償,丈夫求償150萬元,5個兒子也各要求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林男家屬認為,林男患有憂鬱症,雖有接受治療但仍有幻想症狀,因此提出抗辯。
法官則認為,林男雖沒有殺人的意圖,但仍應為過失殺人負責任,而林男妻兒並無拋棄繼承權,應當連損害賠償一同負責,最後判需賠償老婦丈夫120萬元、五名兒子各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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