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郭姓男子和陳姓女子因停車發生爭執,郭男辱罵陳女「你不覺得你是神經病?」被陳女錄下提告,法院審理後,判罰新台幣5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56歲的郭男6月26日下午1時多,在自家商店門口前,因機車停放問題,與陳女發生口角,雙方爭執不休,陳女錄下過程後向法院提告,認為郭男妨害名譽。
郭男在開庭時辯稱,他確實曾提到陳女是「神經病」,但這只是口頭禪,不覺得涉犯公然侮辱罪。不過,法官認為郭男試圖卸責,辯詞不足採信。
法院表示,雖然郭男使用疑問句,但他並不期待對方會回答,因此郭男想表達的意思,除「告訴人理應覺得自己就是神經病」之外,沒有其他的可能。
另外,「神經病」一詞多用在指斥、蔑視他人的言行舉止,並強調言行舉止明顯有別於正常人,屬於一種病態,加上郭男犯後否認犯行,也未和陳女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