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雲林縣1名37歲的男子,去年不明原因持瓦斯桶打死酒醉躺在地上的女友,事後辯稱因喝酒、吃藥,對於有無拿瓦斯桶打女友,並無印象。最高法院支持二審見解,認為男子患有精神疾病,今(22)日將上訴駁回,依殺人罪判刑14年確定。
判決書指出,于男於2015年3月18日把女友接到其租屋處同住,三天後,于男在家裡廚房內,見女友仰躺地上,竟不明原因,以廚房內的重約16.4公斤的瓦斯桶,敲擊女友的頭部,再將瓦斯桶護圈輾壓女友頸部,致女友受傷並因呼吸道阻塞窒息而死亡。于男見女友死亡後,於翌日凌晨1時許,打電話給父親告知他拿瓦斯桶打死女友,于父要他報警,但他報警時卻向警方謊稱,住處有人意外死亡。警方到場後,發現死者頭部有嚴重外傷、仰躺廚房地上,且屋內僅有于男及死者,並無遭人入侵,懷疑于行兇。
法院審理時,于男否認殺人,辯稱有喝酒及吃安眠藥,但不曉得有無拿瓦斯桶打女友,可能是桶子自行倒下,意外壓死沈女。台南高分院不採信于男辯詞,並審酌于男因患有精神疾病及酒精依賴,殺人是偶發行為,因此判刑14年,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