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昨(22)日就「對入境越南的外國人試辦簽發電子簽證」的決議案進行表決,結果以91%贊成通過。將自明年2月1日開始上路,試辦時間為期2年。
根據這項決議案,電子簽證由越南出入境管理機構向想要入境越南的外國人發放。電子簽證透過網上申請系統辦理,入境次數為1次,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
電子簽證申請者所屬國家,須與越南有外交關係、符合越南不同時期的經濟社會發展政策與外交政策以及不妨害越南國防安全與社會治安秩序等條件。
電子簽證申請者要有合法護照以及未列入越南「外國人出入境、過境與居住法」所規定的不准入境名單。外國人持用電子簽證入境越南後,若申請新的簽證,越南出入境管理機構將按照「外國人出入境、過境與居住法」處理。
試辦簽發電子簽證的國家名單及准許外國人持用電子簽證出入境的口岸名單,將由越南政府決定公布。
越南高層官員稍早表示,實施簽發電子簽證的目的是簡便入境手續,盼能吸引更多國際旅客來越南旅遊,進一步促進旅遊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