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約學生的媽媽開房間卻判無罪?屏東補習班一名英文王姓男老師結識學生媽媽後,三番兩次傳曖昧、露骨訊息給對方,甚至從言語中唆使對方離婚,沒想到被對方丈夫發現,一氣之下告他妨礙家庭,但結果法官卻判王男無罪。
▲補習班老師約人妻開房,最後被判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根據《蘋果》報導,王男以「莫里斯」之名,傳「去開room」、「看技術及雞絲可以嗎」、「中了!你就離婚,老公要的支票我開」等訊息給人妻,試圖約開房及說服離婚;而人妻則回應「拜託…你說去我就去」、「不可能」、「(離婚後)房子不是歸我、是歸他」,兩人甚至還有長達1小時30分的對話。沒想到訊息被人妻丈夫發現,直接告王男和誘妨害家庭,
王男在審理時則主張對話都是開玩笑的,因為人妻「很敢講」,加上想要留住人妻兒子繼續補習,才會配合對方聊天。法官則指出,和誘定義是「以強暴脅迫或詐術以外的不正手段,經被誘人同意,置被誘人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認為人妻並沒有同意王男說法、也沒有脫離家庭,不構成和誘,判王男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