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馬路三寶害騎士送命!去年九月一名婦人與家人到基隆遊玩,未料在過馬路時未注意車況,直接穿越馬路造成一對情侶騎車閃避不及,男騎士頸椎骨折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婦人辯稱自己只是站在路邊就被撞上,但法院依鑑識結果,判定婦人橫向穿越道路肇事,依過失致死罪判六個月徒刑。
52歲的陳姓婦人,去年九月與家人在基隆北寧路的海產餐廳吃飯;用餐完畢後見丈夫車子停在對街,便想直接穿越馬路到對面。然而陳女並沒有注意左右來車直接穿越馬路,導致李姓機車騎士載著女友閃避不及撞上,造成李男頸椎骨折當場失去生命跡象,其女友則是肝臟破裂撿回一命。
此案審理時,陳姓婦人還辯稱「我看我先生的車子停在對面,看右邊車子多,還沒看左邊,機車就撞過來。」但鑑定人員發現機車的撞擊位置是在馬路中央,法官因此認定陳女橫向穿越道路是肇事原因。日前判決書出爐,判陳女六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全案仍可上訴。
▲非新聞圖片(翻攝自Google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