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勞基法》新制分三階段實施,昨(23)日「一例一休」率先上路,但許多雇主仍「霧煞煞」對新法令不熟,相關單位接詢問電話接到手軟,因此台北市勞動局宣布,將給4個月的「寬限期」。
▲《勞基法》新制分三階段實施。(製圖/三立新聞網)
勞動局長賴香伶表示,不少人對於實質內容還不清楚,企業在執行上有困難,因此給4個月的寬限期,期間若違反規定,會先行輔導改善,若未改善才裁罰,但未修訂的法令不包括在內,希望能藉由寬限期收集各方意見。
對此,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表示會參考,目前仍先以宣導為主。另外包括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也都不打算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