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明志、方品文/台中報導
怎麼會有這種惡鄰居!台中市一名54歲的李姓婦人長年從住家14樓丟出玻璃瓶罐和垃圾,甚至連排泄物也直接往下扔,住戶每天經過都心驚膽顫、不堪其擾,最後通過公投,有超過一半的住戶要求婦人離開社區,管委會也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惡鄰條款」提告,法院判決社區勝訴!
台中一處社區中庭到處都能看到樓上丟下來的東西,記者才拍到一半,馬上又有東西扔下來。大盆污水直接灑到中庭花圃上,地上被弄得溼答答,清潔人員每天掃到幾乎抓狂,不只養老鼠用的碎屑往下扔,還有一堆用過的衛生紙、排泄物,也照丟不誤,有的還卡在遮雨棚上。
住戶說,住在14樓的54歲李姓婦人經常把家裡的東西空投下來,還可能成了傷人武器,他們忍無可忍,在開會時用公投方式表決,結果有400多位住戶贊成若婦人再不改善,就要請她搬出社區。
最後婦人不溝通也不理會的態度,使得管委會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的惡鄰條款向法院提告,婦人隨後雖祭出哀兵姿態,說她和年邁母親同住,又是低收入戶,搬走沒地方可住,但法官還是判住戶勝訴,要求婦人必須搬走,還給住戶一個乾淨社區。(整理:實習編輯王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