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中信銀內湖購地案,認定中信銀董事長室專委張明田、主秘陳永晉透過人頭公司購買內湖地區不動產,再高價賣給中信銀,套利8.9億餘元,昨依違反證交法之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張、陳與中信銀副總柯弘達、協理陳立三、張明田胞弟慶瑞開發董事張明人等5人。在押的張、陳經連夜召開接押庭後,台北地院今(13)日凌晨裁定張續押3月;陳則以5000萬元交保 、但每天需向轄區派出所報到。
北院表示,張明田涉犯重罪,仍有串證之虞,裁定繼續羈押禁見3月。至於陳永晉,法院認定無羈押必要,但諭令5000萬交保,並於每天晚間8至9時前往轄區派出所報到;陳今晨先被暫時還押台北看守所,交保期限到今天下午4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