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5歲的馬姓男子,102年7月時,因為持有二級毒品遭判刑3個月,沒想到他懷疑另一名吳姓男子向警方誣指他為毒品上游,還把毒品提供給自己家族,因此強押吳姓男子到新北市八里一處民宅,還用滾輪拖把痛毆吳姓男子,結果滾輪被打到脫落,導致拖把前端金屬條刺入吳姓男子左胸,送醫仍不治,新北地院審理後將馬姓男子依傷害致死罪判刑4年,另外剝奪行動自由罪部分盼刑4月。
▲凶殺案示意圖(和本新聞無關)
新北地院審理時,馬姓男子表示因為毒品案遭判刑,知道毒品危害,因此不希望牽扯到家族成員,沒想到吳姓男子竟然還把毒品提供給自己家族成員,讓他不滿,他辯稱當時只是想要教訓對方,沒有要至人於死意圖,法醫解剖後,發現吳姓男子是因為胸部遭銳器刺傷,導致出血性休克死亡,因此法官認為馬姓男子犯行有義憤成份在內,依傷害致死罪判有期徒刑4年,剝奪行動自由罪判刑4月,得易科12萬元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