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老師竟然是色狼,一名11歲少女小美(化名),101年時到新北市一間美術補習班上課,結果竟然遭到李姓老師強吻,還被強迫撫摸老師生殖器及口交,還好當時小美緊閉嘴唇才躲過一劫,而新北地院也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未遂罪,判處李姓老師六年徒刑,可以上訴。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李姓老師先是在101年11月,等到班上同學離開後,強行抱住小美舌吻,隔年9月,強拉小美的手摸自己下體,到了10月,更拿A片給小美觀看,還強迫口交,還好當時小美緊閉嘴唇,咬緊牙齒才躲過一劫。
對於指控,李姓老師辯稱是因為小美嬉鬧,遭到他管教,加上小美欠他兩萬元,才有這樣不實指控,但合議庭認為,以小美年齡和心智程度,不可能虛構這樣內容,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為性交未遂罪,判李姓老師6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