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俊宏/花蓮報導
花蓮漁民捕獲了長度兩米六的「鬼蝠魟」,抵達漁港的時候引發不少人圍觀,大家搶著看這條大魚,不過鬼蝠魟可是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次級的保育動物,雖然說在台灣沒有禁止捕撈鬼蝠魟,但漁民只要捕獲都必須向漁業署申報,否則將會遭到開罰,這尾鬼蝠魟目前送台東水產試驗所等待野放或者學術使用。
長度2米6的鬼蝠魟,得出動吊車才能移動,不過,這鬼蝠魟的下一站是要被載往到台東水產試驗所,得先採樣後才能拍賣使用,因為鬼蝠魟屬於易危的保育類動物。
這種鬼蝠魟,覓食浮游動物和小型魚類為生,在台灣東部較常見,兩側翼展長達9公尺,體重3公噸,魚體扁平,海洋中上層大型魚類在世界自然保育聯盟中被列易危物種。
台東水產試驗所助理研究員周爰瑱表示:「牠是生長非常慢的魚種,牠需要大概10年才會性成熟,可能每2到3年才會產一胎,這個物種本來就比較容易受到漁業的侵害。」
因此只要漁民捕獲,都必須向主管單位通報,否則可依漁業法開罰3到15萬元,也因為數量越來越稀少,這次漁民捕獲這鬼蝠魟,還真吸引了不少民眾圍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