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長官(特首)曾蔭權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立,高等法院法官今天宣布週三(22日)判刑,曾蔭權還押候判。
法官同時宣布,很大機會不會對曾蔭權判處緩刑。
曾蔭權下午2時多在太太曾鮑笑薇的陪同下抵達高等法院接受聆訊。
曾蔭權於2012年卸任後,被廉政公署起訴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和一項「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
高等法院陪審團17日裁定曾蔭權1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成立,另1項相同罪名不成立。
至於第3項收受利益罪,陪審團無法達成協議,須待法院進一步審理。
不過,法院至今只處理了曾蔭權獲罪的判決,未決定如何處理收受利益罪。
▲香港前特首曾蔭權(中)。(圖/路透社/達志影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