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教授郭明良違反學術倫理,24日遭台大教評會決議解聘。郭明良今(25)日透過媒體聲明,強調還會持續提供證據釐清真相,比起迫於時效性倉促做出的懲處,是更為負責任的作法。
台大昨天經過長達10個多小時的討論,最終決議解聘郭明良,多位涉入的學者也受到大小不等的懲處。
郭明良今日透過平面媒體發出本人署名的聲明,先說自己進入台大服務超過25年,感謝學校的栽培,但也強調自己絕無涉及造假,或是掩飾他人造假行為。
▲郭明良先前為論文風波道歉。(圖/中央社)
郭明良也認為,調查委員會做出的結論,已證明他「本人」確實未涉造假。
他強調為維護清譽,會持續提供相關證據給校方,以釐清真相,「比起迫於時效性倉促做出之懲處決定,更為負責任之作法。」
台大教評會昨天決議解聘郭明良,理由包括郭明良團隊2篇遭撤稿論文,都有許多重複使用的圖片,「均非無心之過所能解釋」,郭明良身為通訊作者,負有督導失職的責任。
教評會並認為郭明良團隊論文的缺失,早在2006年便已出現,10年間未見檢討改善,錯誤不斷,且缺失涉及多位碩、博士生。郭明良身為實驗室最高監督和指導人,應負重大及最終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