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男女朋友間的「性行為」,本來是一件兩情相悅的事情。不過日前在加拿大,一名男子一時「性奮」,趁女友熟睡時「硬上」,沒想到女友一氣之下,控告男友「性侵」她,最後法官判定「熟睡的人,不可能同意性交」,判定這名男子性侵罪成立,引發外界質疑「以後該怎麼知道對方有沒有意願」。
▲示意圖/路透社/達志影像
據外媒《Localxpress》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的2月3日,當時住在加拿大哈利法克斯市(Halifax)的男子羅伯特(Robert Shawn Burton)帶著女友一同參加朋友的派對狂歡,期間兩人還在派對上使用毒品。兩人返家後,羅伯特不顧女方已經昏睡,直接想「硬上」,女方因動作過大驚醒,立即問「你在幹什麼」,才讓羅伯特停下來。
羅伯特表示「在前戲時有經過同意才開始『辦事』」,而且兩人之前有過4次性行為,所以認定對方就是女友關係,但女方供稱「兩人根本不是男女朋友」。法官查看兩人通訊紀錄,發現羅伯特事後有傳訊息道歉「我昨天太過份了,對不起」。最後,法官認為被告平常就知道女生有服用安眠藥入睡的習慣,並表示「睡的人,不可能同意性交」,因此判定羅伯特性侵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