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曾名列「治平掃黑」對象的王煥華,得知藝品收藏家曾男位於台北市的住處內,收藏多幅珍貴名畫,4年前起意行搶,教唆2名手下佯裝快遞宅配人員,持瓦斯槍強闖曾家洗劫。曾家的越南籍女幫傭發現,想偷偷求救,2嫌竟將她從4樓推下,摔成重傷。曾男、及女幫傭訴請民事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判3人應連帶賠償曾男30萬元、女幫傭16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王為圖暴利,於2013年7月18日下午,指使手下林、戴2男攜帶假槍、佯裝成宅急便快遞到曾家按門鈴。曾男開門讓2男進屋後,竟被2人持槍抵住太陽穴,喝令不得抵抗,交出畫作。女幫傭黃女當時正在廚房煮飯,見老闆被2人壓制,遂跑到後方房內打算報警,並坐在房內窗緣處對外呼救。林男見狀,踹開房門後,將黃女推出窗外,黃女自4樓摔落地面,命大沒死,但腰椎受傷、小腿骨折,甚至影響大小便。2男放棄行搶逃逸,檢警循線破案,刑事部分,一審依侵入住宅強盜未遂罪,判王煥華6年6月、林男5年8月、戴男5年6月,全案現在高院審理中。曾男、黃女又對王煥華等3人提出民事求償。
台北地院認為,王指示林、戴攜帶凶器、侵入住宅強盜未遂行為,客觀上足以使被害人心生恐懼,且對曾及黃女的自由權和黃女身體權侵害很大,判決王煥華等3人須連帶賠償曾30萬元、連帶給付黃女160萬元精神慰撫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