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姓男子去年從桃園看守所打破廁所遮光罩攀牆越獄,所幸經獄方人員發現後未得逞;桃園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脫逃罪部分,合併執行1年6月徒刑,全案得上訴。
36歲因強盜案件遭羈押何姓男子,去年7月1日因為涉及強盜案件遭羈押在桃園看守所,但卻利用到獄中衛生科看診時,打破廁所遮光罩逃獄,獄方第一時間發現後展開圍捕。
男子最後受限於圍牆鐵刺網,並在自知無法逃脫下,被勸阻歸案。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起訴,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一審判決,全案並分為兩部分,其中何男涉及持刀加重強盜、加重搶奪罪,本刑合併執行10年6個月;另外脫逃未遂等罪部分,判刑1年6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