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遭中國大陸以「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為理由拘留,他的妻子李凈瑜原訂今(10)日赴陸卻被通知台胞證已註銷。而她昨晚出面指控遭到「掮客」威脅,後來爆出該名溝通人就是國民黨政策執行長蔡正元的前特助李俊敏。對此,李俊敏今日發布1670字的詳細聲明,表達自己的立場。
李俊敏表示,有相關單位請他轉交李明哲的親筆信,他也曾向李凈瑜表明只能純粹救人,無法協助規廣人權價值,而李凈瑜要求他寫承諾書,他愣了一下,「就好像有家裡失火,卻要消防隊在救火前,簽下保證書保證不會弄髒你的家一樣」,但仍給了對方承諾,沒想到最後卻被汙名化,讓他感到相當沉痛。
▲李凈瑜原訂今日赴陸卻無奈取消。(圖/中央社)
李俊敏聲明全文:
長期以來我一直從事兩岸民間交流事務,也關心台灣人在海外發生事故的救援與救濟工作,並且盡己所能地提供幫忙與協助,我們成功案例也很多。
李明哲先生在大陸失蹤的事情發生後,我一如往常的關心事態發展,早在3月28日李明哲夫人前往海基會召開記者會希望能送藥之前,即有相關人士詢問,我是否有渠道能送藥物給李明哲先生。當時,我表示由於事態不明,需要一些時間了解情況並努力溝通,才有可能協助藥品送交李明哲先生。
從那以後,我就對如何能協助李明哲先生這件事投以更高度的關注,希望能幫助李先生早日返台全家團圓。
到了4月5日,受到海協會委託接觸家屬,海協會表示基於人道考量,先口頭轉達李明哲先生的狀況,並在4月7日將李明哲先生的親筆信(落款4月6日)用(JPG檔案)傳遞給我,並且告知原件將立即快遞寄出。
4月7日中午,很榮幸的約見了李明哲先生的太太李凈瑜女士,她當下焦慮萬分的情態,讓我百感交集、感同身受。李太太強忍著眼淚將信看完,除了表明謝意外,並想聽聽我對本案有什麼看法。
當下我很直率地對她說:如果需要我的協助,有一個問題必須解決,實際上這個問題有兩個選項:第一是:只純粹救人,其餘不談。第二是:透過這件事推廣台灣人權價值理念,同時喚醒大眾關注以救人。
我明確表示,第一個選項我能幫忙,但是第二個選項我無能為力。
我也清楚地告訴李太太,協助李先生,必須創造一個良好的協商環境。因此一些對立活動必須停止,然後才能進行協助工作。
李太太很艱難的告訴我,她需要時間去思考。
▲李明哲遭陸居留,李凈瑜心急如焚。(圖/中央社)
當天晚上,我又與李太太通了將近2個小時的電話,我們討論的問題很多,但是總體感覺,李太太自己對這件事有很成熟的想法。只是二選一的抉擇對她太為艱難,她需要勇氣做出判斷。最後,她希望我能給她一些承諾,如果她選了第一個選項,就必須保證她的先生能平安回來,不然萬一我失手無法順利讓她先生回來,她也會失去現在幫助她的朋友,她的損失太大。
面對李太太的艱難我告訴她,我一定會竭盡全力去完成這項任務,但是李太太還是無法放心,她要我起碼給她兩項保證:
第一,確保她先生不會有審訊期間的圖像流出(我理解這點,因為李太太非常捍衛她先生的聲譽);第二,希望我能確保她能儘快探望李明哲先生。
對於李太太的這兩項請求,我個人覺得應該可行。因為第一、依我對中國大陸法令的理解,根據大陸的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並沒有規定審訊期間的圖像,一定需要進入新聞畫面,因此有協商空間。第二點,在偵查階段,當事人是否能會見親屬,這是屬於偵查機關的權責,如果會見家屬有利於被告的身心狀況及案情的釐清,偵查機關應該不會拒絕。基於以上理由,我告訴她我會竭盡全力幫助。
但李太太還是不放心,希望我能給她書面承諾。其實當下我愣住了,因為我今天是毫無條件的主動想幫助你,你卻要我寫下承諾。老實說,有點好笑,就好像有家裡失火,卻要消防隊在救火前,簽下保證書保證不會弄髒你的家一樣。但是當時,考慮到李太太的處境,我還是給了她承諾。
同時也再次清楚告訴她,我只能在彼此最低敵意的環境下,才能開展協助工作,請她無論如何必須配合這個請求。
眾所週知,營救工作一定存在風險,而風險不僅來自營救成敗,也來自家屬的意願與配合程度。由於這一次的營救計畫隨著我的名字曝光,我必須退出了。但是無論如何,今後有機會我還是會努力協助的。我的理念是:盡己所能幫助所有需要我幫助的人,並祝願李明哲先生順利回台。
對於李太太昨晚與今天的聲明,我唯一的表達是,我確實輕估了一些狀況,也相信了人性的善良,導致自己被汙名化,此時此刻滿心沉痛。原先以為李太太的反反覆覆是出於對他周邊人的承諾,但現在看起來應該從一開始就進入李太太的布局中,不過反正我已經退出了,我曾盡其所能給予協助,海協會方面也盡了力,幫助她在她過去聲明中,希望得到她先生的消息,大陸方面也將他先生親筆信正本抵達台灣。今後的一切都操之在她自己。
在這個聲明稿結束之前,我於今日上午9點鐘接獲大陸來的快遞,裡面是李明哲親筆信的正本,為了不再給李太太增加壓力,上午9點30分,我直接前往李明哲先生信中寫明的投遞地址,交給她的母親。希望能給李先生的母親心情些許撫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