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判刑定讞,監察院昨(12)日通過調查報告,認為法院判決有違背法令之虞,籲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檢察總長顏大和今日說,待收到調查報告交由檢察官承辦。
根據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所提的調查報告指出,台灣高等法院101年度重上更(二)字第104號判決涉有違背法令之處,判決理由欄內,並未對郭瑤琪於95年7月4日收受美金2萬元當時即已對屬賄賂「有所認識」且有協助南仁湖公司「不確定犯意」的相關證據有所說明,亦缺乏相關證據而認定事實的理由。
▲綠委們聲援郭瑤琪,不排除拜會檢察總長。(圖/中央社)
檢察總長顏大和今日表示,目前還沒有看到相關的資料,依照流程,相關的調查報告等資料,監察院交付法務部,才會送交最高檢察署;最高檢察署將交由檢察官承辦並了解並認定是否需提起非常上訴,再上簽呈由檢察總長來核決。
最高檢察署指出,郭瑤琪夫婿彭光輝之前曾提出非常上訴,希望郭瑤琪案能重新獲得審理機會,不過,最高檢察署去年10月審查後,予以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