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演員馬幼興去年7月被控性侵女演員唐少萱後,演藝工作因此停擺,今年1月性侵案獲不起訴判決,但仍沒工作邀約,壓力大到一度有輕生念頭。昨(26)日晚召開記者會提出5大證據,指兩人認識20天交往後發生性關係,也說自己對唐少萱提告後,曾遭到演藝圈大哥施壓,要求他和解撤告。
馬幼興聲明稿指出,檢察官調查他未涉妨害性自主罪,主要有5大理由:
第一,馬與唐的「LINE對話內容」顯示,兩人語氣由客氣禮貌轉為親暱,之後更以「老爺」、「夫人」相稱,唐多次以愛心貼圖調情,在談及性行為時完全未見流露出一絲不悅,不見性行為是出於勉強或是威脅、恐嚇。
第二,唐宣稱自己在2016年7月6日遭到性侵,但檢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7日唐走出馬房間時「表情神色自若」,8日更與馬及友人聚餐,飯局中還主動與馬做嘴對嘴動作。
第三,唐少萱聲稱自己遭性侵,醫院驗傷診斷書也記載唐的下肢、上肢多處瘀傷、陰部多處陳舊性裂傷。但根據唐及證人供稱,7月5日馬唐兩人拍戲時確實有肢體拉扯,唐依劇情所需也要做跪、爬等動作,不能排除唐的肢體傷勢為拍戲所造成。而陰部多處陳舊性裂傷,只能證明唐少萱曾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無法證明遭馬強制性交。
第四,唐對媒體謊稱「第一次」性行為被馬奪走,但檢察官問訊時,唐又改口與馬發聲性行為並非第一次,意圖塑造馬是性侵害犯罪者之形象。
第五,檢方經比對唐少萱前男友之證詞,證實唐少萱不實控訴馬幼興妨害自主之動機,實情是與其個人感情糾葛有關。
馬幼興表示,事後唐少萱曾3度透過演藝圈大哥來「關切」,要求他撤告、庭外和解,母親曾告誡他「如果和解,大家就會把你當成性侵犯!」馬幼興強調,堅持上訴是想釐清真相,沒有想要攻擊的意思,「當初所有來喬事的人,到現在沒人跟我說一句對不起。」
▲馬幼興召開記者會捍衛自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