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表示,已研擬修法規定補習班在招生和廣告需採實名制,北市補教協會表示,大家最擔心長久經營的品牌被一夕抹殺,若採真名化名併存的方式則可討論。
▲圖/資料照
教育部今天邀集各縣市政府會商,討論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防範及管理強化作為。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表示,與會縣市大都贊成補教實名制,並希望實名制能入法,教育部也規劃修正補習及進修教育法,要求短期補習班在招生和廣告等對外揭露時,需採實名制。
在修法前,黃月麗指出,由地方政府先以行政督導方式,要求補習班將教職員工以真名造冊,並揭露於補習班明顯處,讓家長、學生瞭解,並輔導補習班日後對外招生和廣告時,需揭露教師真名,至於是否可用真名搭配化名的方式去招生或廣告,要看未來修法方向,但可以再討論。
黃月麗舉例,例如劉毅雖然是化名,但如果補習班以「劉毅英文」登記為商標,補習班招牌仍可使用「劉毅英文」,但在招生或廣告時,必須揭露授課老師的真實姓名,不能只寫劉毅老師。
根據教育部統計,目前約有1.8萬家立案補習班,黃月麗表示,已請縣市政府在兩週內要求補習班把現有負責人和教職員工名冊送教育局處備查,並到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通報和查詢系統全面清查,如發現不適任教育人員,要立即停聘,若有不適任人員擔任負責人,則由地方政府撤銷立案。
台北市補教協會總幹事張浩然表示,有些補習班早已登記立案,如果要在招生簡章上多附上真名,相信可以接受,很多補習班已經營20、30年,最擔心的就是長久累積的品牌不能用或是被一夕抹殺,但如果採取真名和化名併存的方式則可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