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八德合宜住宅涉賄一案,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以500萬交保、幹部魏春雄則以100萬交保,北檢不服、當庭抗告。今(1)日高院表示,趙藤雄與魏春雄的身分與財力充足,難保若知道會被判刑後不會有逃亡、串供之虞,因此撤原交保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晚間8時30分重新召開羈押庭,經過三個多小時訊問,合議庭認為涉嫌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有重嫌、逃亡、勾串之虞,午夜一時裁定趙藤雄、魏春雄二人均續羈押禁見。(整理:實習編輯廖庭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