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旅車左側車身被撞凹。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昨天(28日)清晨在宜蘭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兩輛車對撞導致一死一傷,不過由於這個路口,分別是閃黃燈和閃紅燈,警方也說,兩者意義不同,因此闖越閃紅燈的人責任比較大。
▲小貨車上魚貨因撞擊散落一地。
事發當時,小貨車行駛在閃黃燈的路口,黑色休旅車則是閃紅燈路口,意外發生後,小貨車駕駛送醫不治,而休旅車女駕駛則受到輕傷。
▲小貨車駕駛受困。
警方表示,都是閃燈,但肇事責任卻不同,因為閃黃燈都設在主要幹道,擁有主要路權,目的是要駕駛人減速,而閃紅燈號設置在支道,代表著要停,還要讓,因此當兩輛車都沒有減速或停讓,一般來說,闖越閃紅燈的駕駛責任會比較大,依比例大約是六四分或是七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