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真的太過分!三年前新竹一名蔡姓男大生,遭到違規左轉的陳姓男子撞傷,全身癱瘓,蔡家人提起民事求償,沒想到陳姓男子竟然說,「年輕人好得快,以後可以去賣彩券」,最後法官根據醫師鑑定報告,認為蔡姓男大生終生喪失機能,陳姓男子要賠償927萬。
▲公益彩券(圖/資料照)
事發當時,陳姓男子開車行經新竹縣中豐路,打算左轉時卻沒有打左轉燈,而且是從外線車道直接左轉,撞上騎車直行的蔡姓男大生,男大生動了七次手術,全身癱瘓,右眼失明,也無法講話,得靠看護照顧,家人因此提出求償2344萬。
但開庭時,陳姓男子主張「原告年紀甚輕,傷勢回復較快,日後非無復原之望,即使行動有所不便,但仍可從事較無需體力之文書、文創、設計或如賣彩券等工作」,而法官認為蔡姓男子因為終生喪失機能,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因此判賠92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