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信欽、詹品宏/台北報導
太陽花女王劉喬安2014年遭踢爆是高檔援交妹,她控告週刊涉嫌妨害名譽,但北檢傳她作證時,發現她謊稱是賣酒不是性交易,依偽證罪起訴,台北地院判她有期徒刑3月確定,將在6月底報到服刑。劉喬安因此開直播痛哭,強調自己被害,更說自己真的要撈錢早就進演藝圈。
▲劉喬安在直播中痛哭,強調自己被害。(圖/翻攝自劉喬安臉書)
「我真的很像古時候被行刑的犯人,關在牢籠裡遊街示眾,遇到瘋犬,我已經沒轍了」,太陽花女王劉喬安淚眼汪汪,開直播哭訴,強調自己被陷害。
「我如果想要撈錢,我真心想走演藝圈,我想我長得沒有,我不是醜八怪吧,我早就會進去了」,笑稱自己長得不差,早就能進演藝圈,但2014年,她遭週刊爆料是援交妹後,在出庭時證稱自己只是「賣酒」而非賣淫,在今年4月,反被台北地院依偽證罪判刑3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
▲劉喬安因偽證罪被判刑3個月。
「對於這次的判決,我不想再上訴,我會進去坐牢三個月,我會服滿刑期,那麼多的人包含司法單位,不管我是不是被害者,都希望我這個單親媽媽去坐牢」,言語中透露著不服氣,但現在她不想再反抗,「我做錯的一點點事情,就很像滴在宣紙上的幾滴墨水,渲染成這麼大的巨作」。
確定在6月底報到服刑,但劉喬安刑期是6個月以下,可向北檢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如果核准,或許就能用勞動代替牢獄之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