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台灣生產的豆乾3年前在香港被驗出含有致癌物,檢方及衛生單位獲報後,追查發現「毒豆乾禍首」是「芊鑫實業社」在「乳化劑」內添加工業染劑「二甲基黃」。負責人盧天榮、盧嘉芊父子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最高法院支持台中高分院見解,認為盧姓父子多所狡辯,今(19)日將上訴駁回,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各判刑3年、4年,併科罰金300萬、600萬元確定。
判決書指出,物理系畢業的74歲盧天榮,於1971年前後,在台南市的某國中教理化4年,並與家族親戚從事黃豆製品生意10餘年,於1985年開設「南天行」,製造豆製品乳化劑,2014年7月以「芊鑫實業社」為名辦理登記,負責人登記在化工科系畢業的40歲兒子盧嘉芊名下,父子都具化工知識。盧嘉芊在技術學院畢業後,自2002年開始幫忙父親製作芊鑫乳化劑。
因常有客戶反應「白的不好用、黃一點的消泡劑效果較好、要黃一點的」,為滿足客戶需求,盧天榮先購買黃色食用色素,但染色效果不佳,因此改用油性工業染劑,將含有二甲基黃、二乙基黃的工業用染劑「油脂黃粉」添加在乳化劑內,再對外販售。廠商購得芊鑫乳化劑後,用於製造豆類食品。其中,久元企業社將芊鑫乳化劑製成油炸豆皮,再賣給德昌食品製成黑胡椒豆乾。
直到2014年底,香港政府查出「德昌」出品的黑胡椒豆乾含致癌的工業用染劑二甲基黃,通報我國,由衛福部追查發現是豆皮出包,再循線查出芊鑫生產乳化劑是禍首。
台中高分院審酌,先前已連環爆發塑化劑等食安事件,盧姓父子卻未引為殷鑑,足見其等心存僥倖,竟在製造乳化劑中添加無食品添加許可證的非食用染劑「油脂黃粉」、造成有害人體健康的乳化劑流入市場,並嚴重斲傷國家形象,且父子2人犯後未能坦承犯行,多所狡辯,參酌盧嘉芊於本案行為犯罪期間,居於主導地位,將他判刑4年,盧天榮則逐漸退居,從旁協助,判處3年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盧姓父子。(圖/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