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一名顏姓女子玩線上麻將時,認識一名男網友,當時男網友對他說,已經離婚並展開熱烈追求,顏姓女子和他陷入熱戀並發生性關係。但同年8月這名張姓男網友告知顏姓女子沒離婚,顏女認為造成她精神上重大創傷,求償50萬元。法官考量張男確曾詐稱離婚而跟顏女嘿咻1次,已侵害貞操權,但顧及顏女事後還邀張男去旅館,僅判張男須賠8萬元。
▲汽車旅館嘿咻後才知他已婚,女怒告侵害「貞操權」求償50萬。(圖/資料照無關案情)
顏女跟法官說,她誤認張男是單身才深陷情網,兩人曾在板橋某旅館發生性行為,同年8月張男才坦承未離婚,顏女認為自己被騙身,侵害她的貞操權,要求張男賠償50萬元。但張男也有話要說,他說當時是顏姓女子在遊戲內主動他加為好友,當時就明確告知,已婚有小孩,兩人開始約會時,也曾說過他和妻子是分居狀態,還沒離婚。顏女應該都知情。更加碼爆料,跟顏女明知道自己還沒離婚,同年9月還不斷用裸照誘惑他,4次約他去汽車旅館見面,但未成行,還叫他老公,這些動作都顯示,顏女所稱皆是不實的指控,拒絕賠償。懷疑可能是因為交往後,對方不斷跟他要遊戲點數、錢及禮物,他才要求分手,因而造成顏女心有不甘,出言恐嚇。
不過,法官檢視顏女出示的證據,張男曾在LINE稱「我老婆…,已離」、「已分居多年再離的」,而兩人對於曾經發生性行為的時間點雖然兜不攏,但都承認曾經嘿咻過,法官因此認定顏女遭張男瞞婚騙上床,發生1次性行為,已侵害貞操權,但顧及顏女知道張男已婚,卻還在同年9月約張男去旅館,僅判張男須賠8萬元;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