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立新聞/綜合報導
根據民航法規定,機場跑道中心向外延伸十公里,都屬於飛航管制範圍,規定是不能出現任何飛行物體,像是遙控飛機,風箏等等;不過卻有民眾直擊,位於松山機場十公里內的彩虹河濱公園,每到假日一堆民眾在這裡玩遙控飛機,或是放風箏,更扯的是警察經過還不取締,放縱違法。
星期假日,這位大哥很愜意,在河濱公園玩著遙控飛機,另一頭還有親子風箏。媽媽忙著拉線,小朋友跑來跑去,這是民眾在台北市的彩虹河濱公園所拍到的影片,看起來很開心,但仔細瞧,一旁的告示牌寫著,不能有風箏、遙控飛機等飛行物,這些人明顯是違法。
計程車司機:「這邊有,那邊也有啊!」運將不諱言,這裡常有飛行玩家聚集,大夥兒三五成群,大方展示遙控飛機,更扯的是,當時還有員警巡邏,不僅沒勸阻,連正在玩的民眾,也當沒看到,公權力盪然無存。
民航局航站管理小組:「所謂的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像是風箏、天燈、氣球或是遙控飛機這些都是,依照民航法118條第一項,可處30萬以上150萬以下罰鍰。」違規受罰不打緊,嚴重還會危及飛安安全,根據民航法規定,機場跑道中心往外十公里內,禁止任何飛行物,以松山為例,大佳、美堤、彩虹等河濱公園,都是管制範圍,民航局除了會加強巡邏,也期盼民眾自制,別拿飛安當兒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