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之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臨時會今(26)日繼續處理《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二讀通過配偶請領遺屬年金相關條文,將請領資格的門檻由現行的結婚2年延長為10年,且須年滿55歲才可領取。
現行法律規定,領取退休金的軍公教人員若死亡,其未再婚配偶若年滿55歲,且婚姻存續達2年以上,可領取1/2遺屬年金。而立法院院會今日二讀通過的版本,將婚姻存續的門檻由2年改到10年,可按退休人員亡故時所領月退休金之1/2,或兼領月退休金之1/2,改領遺屬年金。
此外,未成年子女遺屬年金給予至成年,但父母、身心障礙且無工作能力的已成年子女,給予終生。